档案借阅制度

 

一、借阅档案首先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表,按规定有关领导批准后借阅。

二、借阅档案,原则上应在档案阅文室阅览,因工作需要,确需借出的,在送批前要注明。

三、借阅档案人员对档案要特别爱护,禁止涂改、勾画、污损、拆散和抽换案卷,确保档案原貌安全和整洁,所借档案不得转借他人或给无关人员阅览,借阅人员对案卷要妥善保管,防止遗失、泄密、未经批准不得抄录和复制,不得擅自公布、发表档案内容。

四、借阅人员如出差或调动工作时,应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档案室。

五、档案材料一般在档案室查阅,借出档案一般不得超过一周,即应归还。

六、在办理借出、归还档案时,档案人员要注意检查,以维护档案文件的完整齐全。如发现遗失和污损档案文件等情况,要追究有关借阅人的责任,索回遗失档案材料,并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。

七、借阅档案人员应主动登记、反馈档案利用效果,配合档案人员改进利用工作,提高利用工作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