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交接制度

 

一、各处(室)系按归档范围、归档时间将各自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分门别类,移交档案室,并办理交接手续。

二、归还借阅档案,要认真检查档案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,有无缺页或损坏。

三、借阅档案资料,必须办理登记、签字手续、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面销号,行销号签字手续。

四、档案员因病因事,库房钥匙由主管主任指定专人保管。在此期间,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借阅,急需者,主管主任指定二人进库,按其规定办理借阅手续。

五、档案管理员调离工作时,有档案损坏、遗漏情况,要查明原因,及时采取补收手续,确保档案资料完整。

六、凡本院人员外出开会、学习或培训回学院时,必须向档案室移交资料,经档案管理员整理登记后,按规定程序交有关方面处理。